一、采购项目:饮食服务中心餐厅用矿泉水
二、预算金额:预算金额9.95万元。
三、综合说明:
(一)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二)供应商所提供的矿泉水必须符合国家关于饮用天然矿泉水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基本资质文件以及质检部门提供的三个月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四)供应商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需缴纳5000元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因矿泉水供应引起的食品安全、严重矿泉水产品质量问题、供应不及时影响服务质量等问题则全部返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存入:开户名称:“吉林大学”、开 户 行:“工行长春开发区支行”、账号:“4200221129000223755”;
(五)合同期限1年或额度达到9.95万元时合同终止;
(六)按照附表中品种进行报价(含税价);
(七)合同期间供货价格保持不变。
(八)成交供应商确定:1家。
(九)履约责任:
1.供应商所供矿泉水产品如有变质或供应不及时,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30%,第二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2.如果因矿泉水产品质量问题引发各种食品安全事件,供应商承担所有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并视情况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同时解除合同。
3.运输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十)验收方法:
供应商按照采购方要求将矿泉水产品送至吉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下属各餐厅仓库,餐厅主任、保管员和中心监管人员共同检验,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按照供应商所供矿泉水产品的数量开具验收单。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应无条件地接受采购方监督及监督检查人员随机抽检,每次供应的矿泉水产品均需提供质检报告及相关法定合格材料。
(十一)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根据用户提前预约的时间送货。
(十二)交货地点:饮食服务中心下属各餐厅。
(十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四)样品要求:现场带样品(每个品种2瓶)
(十五)付款方式:月结,按实际供应矿泉水产品数量转帐支付。
四、投标文件要求
(一)报价单:1 份,法人签字、盖章单独密封,现场交给工作人员;
(二)服务承诺:对产品质量、保质期、保证随时供货等方面内容作出承诺;
(三)代理投标人需要提供法人签字盖章的代理授权书复印件7份(分别装订在7份标书中);招标现场提供正本1份(正本不需密封)。
(四)企业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业绩;
(五)投标单位其他相关材料
(六)第2-6第项要求加盖公章,一式7份密封于文件袋内。
五、报名
时间:2019年6月27日-7月1日上午8:30---11:00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85151507
报名地点:吉林大学南湖校区后勤综合楼706室
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
二O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矿泉水品种明细报价表及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