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吉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实物资产类账账、账实核对审核项目会计师事务所
二、项目预算:11万元
三、详细内容及要求:
1.项目概况:
1.1委托项目名称:2020年12月31日实物资产类账账、账实核对审核项目。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1.2项目地点及范围:吉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及所属单位。
1.3项目具体内容:
1.3.1按资产类别梳理和核对2020年12月31日前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产财务账与资产账,按类理顺资产的基本情况。
1.3.2对比学校资产账与后勤服务集团财务账,对形成差异进行追查,分析形成原因、寻找相应证据,最终形成差异汇总,制定相应的调整方案。
1.3.3根据最终数据编制固定资产账账核对对比表,并跟踪财务调账与资产调账情况,达到账账相符。
1.3.4 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对形成差异进行追查,分析形成原因、寻找相应证据,最
终形成差异汇总,制定相应的调整方案。
1.3.5签订合同后1.5个月内形成最终结论并出具账账、账实核对审核报告。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
2.2 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3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并营业满三年,注册会计师人数应在10人(含)以上;
2.4 近三年年均财务审计项目不低于十项,承接过高校财务审计、资产清查及经济责任审计业务;
2.5 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2.6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投标人报名资格证明材料
3.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
3.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投标人需提供代理授权书(直接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一次性授权书原件);
4.投标文件必列项目
4.1投标文件目录;
4.2投标函(附表1);
4.3资格文件:
4.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表2 );
4.3.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表3);
4.3.3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3.4投标人基本情况(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及行业优势),企业简介及组织机构框图;
4.3.5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3.6投标人近三年审计业务情况一览表(附表4)、近三年类似项目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3.7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的说明或声明、涉及的法律诉讼及违规情况,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材料;
4.3.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它资料及报表。
4.4实施方案:
4.4.1项目说明与特点;
4.4.2拟投入本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情况;投标人为本项目服务的审计人员情况(附表5)、投标人为本项目服务的审计人员简历表(附表6);
4.4.3财务审计工作的工作范围、工作目标、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及保证措施;
4.4.4财务审计工作进度计划;
4.4.5技术服务及优惠条件。
4.4.6 服务承诺书;
4.4.7项目报价:
由投标人根据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吉省价收【2012】5号)的计费方式标准并结合自身条件和市场行情报出价格;
4.4.8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封口盖章)后于报名后3天内送交至招标方。
四、评标办法
1.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以及投标文件是否具有实质响应性
2.投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而被拒绝:
(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资格条件及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或未按要求签字、盖公章的;
(4)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开标时提供的合同原件不相符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投标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8)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3.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确定1个中标单位。
五、付款方式:核对审核工作完成且符合要求后一次性付款。
六、报名:
时间:2021年4月9日--4月13上午8:30-11:00
联系人;王老师 85151507
地点:吉林大学南湖校区后勤服务综合楼706室。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届时通知。
附表1
附表2
附表3
附表4
附表5
附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