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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吉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食堂物资协议供应商遴选公告

时间:2021-12-13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工作,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吉林大学食堂物资采购的供应商进行遴选,选定协议供应商,根据协议供应商遴选排名,确定定点供应商和备选供应商,由定点供应商供货。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单位:吉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大学食堂物资协议供应商

采购项目范围:1.猪肉制品(鲜品及冻品);2.禽类制品(冻品);3.禽蛋;4.蔬菜;5.冻品散货类(不含猪肉制品、禽类制品);6.牛羊肉(鲜品及冻品)等。

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结算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协议供应商数量:每项目标段选定协议供应商不少于3家。

投标数量:每个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投1个项目或多个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能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格文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投标本次货物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具有良好的设备、生产工艺,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应的试验检测手段。

4.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等级标准。

5.投标人应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拟投货物具有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肉品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合格证等。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产品质量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假冒伪劣、无证不合格产品进入食堂。

2.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如发生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经查实后确属供应商责任,供应商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是供应商在履行相关合同责任时的保证,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等重大问题时,学校有权使用供应商未付货款做为保证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在合同终止时,供应商在已完全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后返还。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1年12月14日8:00至2021年12月21日16:00,每天8:30-11:00,13:30-16:00。

2.地点:吉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提前与校方联系,经办人员报批后方可进入校园,报名完毕后,不允许在校园逗留。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电话联系。

4.联系人:

王英卫:电话13756283019

马宇宁:电话13634307889

电子邮箱:18231085@qq.com

六、报名需提供资料

1.凡有意参加招标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须提供企业简介;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本企业经营业绩;

(4)售后服务承诺;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本人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人本人身份证;

(7)所供商品流通许可证;

(8)厂家授权书;

(9)厂家生产许可证;

(10)厂家食品卫生许可证;

(11)合作单位名单,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结算发票等;

(12)其它供应商需要说明的情况;

(13)供货商服务承诺;

(14)优惠方案陈述(包含供应商品的品种、仓储服务、服务方案、运输、储存条件等相关资料说明)。

2.以上报名涉及的材料须按①-⑭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5份;如投标品类不涉及的材料,可不提供。

3.以上报名涉及的材料需提供原件,报名现场查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审核后由报名人将原件带回。

4.以上报名的材料需要提供电子扫描文件发送到邮箱。

七、公告期限

2021年12月14日8:00至2021年12月20日16:00。

八、评审方式、时间及地点

1.吉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组织评审小组,依据采购文件对响应供应商资质、信誉、陈述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2.评审时间: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3.评审地点:待定。

4.通知方式:电话、短信或微信

九、协议供应商选定

1.原则上评审组由15人组成。

2.评审组对部分意向协议供应商的生产、经营、储存及运输能力进行实地踏查。如发现有与响应文件描述不一致或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则取消其意向协议供应商资格。如意向协议供应商不足3家时,则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

3.根据评审结果,分别确定不少于3名供应商为本次遴选的协议供应商,并在校园网后勤服务集团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对没有成为意向协议供应商的,不予通知及公告,也没有任何解释说明义务。

4.公示结束后,后勤服务集团与公示无异议的供应商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合同中应明确以下内容:

(1)采购周期、品种、包装规格、数量、质量标准、送货方式、售后服务承诺、结算办法等事项;

(2)协议定点供应商确定成为供货商的原则、方式、办法;

(3)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罚则。

十、供货及结算方式

1.饮食服务中心食堂根据实际需求,每次采购只能在协议定点供应商中选取供货商。选取时由定点供应商按照当次采购需求进行报价并确定价格(包含送样),报价包含税费、运送装卸费用。供应商需在收到送货计划后,不易储存的青菜类货物2日内将货送到食堂为正常,容易储存的调料、冻品类货物4日内将货送到食堂为正常,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供货商不能满足需求时,可另行采购。

2.本次采购采取按实际供应量、单次或月结算的方式结算货款。供应商所供货物经饮食服务中心验收、使用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供货单位、帐号必须与投标函提供的帐号一致),由饮食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3.饮食服务中心食堂档口使用供应商商品的,商品的价格、结算时间、方式由供应商与档口自行商议确定,但质量要求与饮食服务中心食堂送货要求质量一致。档口结算由档口自行负责,档口所发生的经济纠纷由档口自负,与学校及饮食服务中心无关。


吉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202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