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后勤服务集团生产用车租赁服务
二、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两年总金额为13万元,每年6.5万元。
三、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为集团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用车需求,服务地点为吉林大学各校区。
三、车辆技术要求
1.普通蓝牌自动档面包车1台,汽油车,核定载人数7人(含驾驶员)。
2.注册日期要求3年以内(2020年10日1日之后注册上牌)。
3.用于租赁服务的车辆保险及年检均合法有效。
4.车况良好,运行正常无故障;保证冬天暖风加热功能正常、夏天空调功能正常、车门遥控开启关闭功能正常。
5.车辆要求,原值不超过18万元,排量不超过1.8L。
6.其他要求:玻璃要求贴防晒膜,座椅安装座垫套(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清洗),车辆前、后均安装行车记录仪。
四、车辆相关费用要求
1.甲方按协议约定支付租金,租赁期满按时返还车辆及车辆的各种证件。
2.甲方承担车辆运行所需油料费用和进入校园门禁费用。
3.乙方负责租赁车辆除油料费以外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机械故障维修、轮胎更换、保养维护、车辆年检、保险费、玻璃水等相关费用
4.乙方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按协议向甲方收取租金及约定费用。
五、服务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22号)的规定。
2.具备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明和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采购的具体内容。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4.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
六、项目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服务商。集团评审小组按照《后勤服务集团生产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标准》(见附表)综合评分,按总评分排名确定1家租赁服务商。
七、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合同按年度进行签订,次年根据上一年度的考核情况及合同履行情况确定是否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八、付款方式
根据实际车辆使用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进行结算,支付当年费用的50%。乙方需开具税务部门正规发票。
九、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单,含面包车年租赁金额(万元/每年)。
4.车辆情况(车型、保险资料及车辆外观、内饰图片)。
5.公司业绩及服务人员情况。
6.响应时间及提供租车服务相关的承诺书;
7.其他证明资料。
十、相关责任:
1.服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应及时向交通部门报案、保护现场,并立刻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赔付工作,同时确保不影响对甲方的车辆服务。
2.服务期内,乙方必须依据汽车保险相关规定和投标承诺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相关险种,保额不低于200万元,并向甲方提供复印件备查。如乙方未按协议购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服务期间,如有车辆故障、事故等原因影响正常使用,根据合同总额按实际天数扣除相关费用(金额四舍五入)。
4.租赁车辆达不到甲方使用要求时,应及时更换,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5.租赁车辆租用到期后,按照租赁性质,甲方尽量保持车况良好返还给乙方.
6.乙方不能按约定提供维修、救援时,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其他事项
1.甲方和乙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法院裁决。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内容变更或补充,双方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协议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签订协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月13日下午16:30截止。
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的电子版,经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加盖公章后发到wlpwxc@163.com。
请于2023年10月16日16:30分将投标材料交到吉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南湖校区后勤综合楼706室。
电话: 85151507
联 系 人:李老师
后勤服务集团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