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吉林大学 “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决定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三年来,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校妇委会引领全校妇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委会第92次会议研究决定,表彰 “巾帼建功”标兵60名、“巾帼文明岗”30个、“和谐家庭”30户、先进妇委会30个、优秀妇女干部30名、妇女工作优秀领导30名,以及“十佳女大学生”10名。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 在新起点上砥砺奋进, 创造出新的更大的业绩。同时,希望全校妇女向受表彰的同志学习,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为学校的和谐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校妇委会
2014年3月10日
附:1. 单晓梅同志获吉林大学2011-2013年度“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2. 后勤服务集团南岭校区逸夫教学大楼清扫队获吉林大学2011-2013年度“巾帼文明岗”
3. 鲍秀芹同志在吉林大学2011—2013年度“和谐家庭”评选中获评“环保家庭”
4. 于 忠同志在吉林大学2011—2013年度“和谐家庭”评选中获评“节约家庭”
5. 后勤服务集团妇委会获吉林大学2011-2013年度“先进妇委会”
6. 潘 利同志获吉林大学2011-2013年度“优秀妇女干部”荣誉称号
7. 张朝晖同志获吉林大学2011-2013年度“妇女工作优秀领导”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