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为贯彻落实《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校党发〔2017〕9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以及《吉林大学教师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校党发〔2018〕12号)(以下简称《工作细则》)相关要求,提高后勤服务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党委所属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水平,根据干部换届调整、党员调动变化较大等实际,现就调整集团所属党支部设置、部分党支部换届选举以及支部委员改(补)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集团党委现有中共党员256名,共设有11个教工党支部,党支部一般按所属中心进行设置。根据《若干规定》《工作细则》有关要求和校组织部《关于同意后勤服务集团党委调整党支部设置的批复》(校党组字〔2018〕145号)的意见,集团党委决定撤销中共吉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生活服务中心教工支部委员会和中共吉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工程建设与服务中心教工支部委员会;成立中共吉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直属中心教工联合支部委员会(简称“直属中心教工联合党支部”)、 中共吉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前卫校区后勤服务中心北区教工支部委员会(简称“前卫北区教工党支部”)和中共吉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教工第二支部委员会(简称“饮食中心教工第二党支部”)。 调整设置后,集团党委所属教工党支部数量为12个。
二、各党支部调整后应开展的工作
1.直属中心教工联合党支部、前卫北区教工党支部和饮食中心教工第二党支部”需按设立新的党支部要求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支委会选举等相关工作。
2.饮食服务中心教工党支部、西区后勤服务中心教工党支部需按任期届满按期换届选举要求做好相关支部换届工作。
3.前卫校区后勤服务中心教工党支部、南岭校区后勤服务中心教工党支部、新民校区后勤服务中心教工党支部、朝阳校区后勤服务中心教工党支部、南湖校区后勤服务中心教工党支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教工党支部以及集团机关教工党支部需按《若干规定》和《工作细则》中关于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未满时改(补)选委员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三、相关工作基本要求和原则
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正式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内选举有两种形式,即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党章规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四、工作程序
(一)设立新的党支部的程序
1.拟设立新党支部的基层单位向集团党委提交设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基层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设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设党支部的类别;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集团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设立新的党支部。
3.集团党委向党委组织部提交设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除包含程序(1)有关内容以外,还应说明召开党委会研究审议情况及会议形成的决定。
4.党委组织部研究批准设立新的党支部。
5.新设立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照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程序要求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结果报集团党委备案;党支部召开新一届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集团党委批准。
6.集团党委将新设立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有关情况及选举结果形成报告,向党委组织部报备。
(二)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的程序
1.党支部与集团党委沟通,就换届选举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党支部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作出换届选举的决议,确定换届选举的时间和其他具体事宜。
2.党支部报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主要内容为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和议程,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差额比例,委员、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选举办法。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3.集团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批复后,党支部召开委员会会议,总结本届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包括起草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以及筹备推荐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等。
4.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民主推荐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5.集团党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6.党支部召开委员会会议,根据考察结果及多数党员意见,确定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同时,研究确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一并报集团党委审批。讨论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和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研究换届选举日程安排和其他准备工作。
7.集团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批复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8.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听取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开展选举工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设立党支部委员会的,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9.设立党支部委员会的,新当选的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研究确定委员分工。
10.委员选举结果及分工情况报集团党委备案,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集团党委批准。
11. 集团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批复党支部选举结果。
12. 集团党委形成党支部换届选举情况报告,具体内容包括换届选举组织情况、选举结果等,向党委组织部报备。
(三)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未满时补选委员的程序
由于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党支部委员出现缺额,影响党支部工作的正常开展,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如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出现缺额(党支部书记离岗一年以上应按照出现缺额处理),而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未满的,集团党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定或补选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不论是指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还是补选的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其任期均至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届满为止。
1.党支部向集团党委报告党支部委员或书记(副书记)出缺情况,提出补选意见。
2.集团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批复党支部的补选意见。
3.集团党委同意补选后,党支部按照换届选举程序及要求,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补选书记(副书记)的,如在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范围内产生,党支部召开委员会会议补选书记(副书记)即可;否则,应按照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程序及要求,先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然后党支部再召开委员会会议补选书记(副书记)。
五、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按期换届及支部委员改(补)选工作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二)要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按党内换届选举工作规定,扎实履行换届选举的各项程序,认真执行换届选举工作制度,坚持做到不落环节、严肃有序、合规合法。在换届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要追究相关党组织和负责人的责任。
(三)要强化制度意识。强化严格按党章党规办事的意识,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使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换届选举制度真正严起来。各党支部要履行主体责任,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从严从实,为党支部设置调整、按期换届及支部委员改(补)选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四)此次支部设置调整、按期换届及支部委员改(补)选工作各党支部由2018年9月21日启动至2018年10月12日结束。向集团党委报送材料(党支部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党支部关于支委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党支部关于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党支部工作报告)需要报送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纸质版材料要求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行政印章;电子版材料请以“支部名称+材料名称”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上述材料请于2018年10月16日前报集团党委办公室。党支部换届选举部分文本范例详见附件,供参考使用。
联系人:张 斌
联系电话:85151291
邮箱:zhangbin99@jlu.edu.cn
附件:党支部换届选举部分文本范例
中共吉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委员会
2018年9月19日